16-18级各班: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学助〔2012〕 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属高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
拟推荐名额为1人;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
选修加必修)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
没有不及格科目。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
四、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及学院公章)、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各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必须包括班主任),
申请学生不可为评审小组成员,否则取消参选资格。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排名后上交相关材料至学院。
4.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班级
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和评审排名结果等基本情况)纸质档每班一份,
报告上需有各位评审小组人员的手写签名;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申请审批表须严格按照表后的填表说明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附件2),纸质档每班一份、电子档一份;
4.成绩单纸质档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教务办及学院公章)、电子档一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是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以上所有的纸质档材料请
以班级为单位于
9月18日上午11点前交至澳门沙金网站js500学生工作助理办公室(
A202),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澳门沙金网站js500学工办邮箱(
hgxyxg@126.com),逾期不候。
澳门沙金网站js500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