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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0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作者:澳门沙金网站js500管理员 浏览: 日期:2020-06-05


澳门沙金网站js5002020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湘潭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乐
      副组长:陈非文 陶能国 
       成员:  罗和安  杨运泉  游奎一
      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非文
     成员:黄师荣、吴学文、雷勇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三、申请 “申请-考核制”复试的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复试的流程
    1. 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档,复试时交学院审核。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照片,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照片,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照片。
    (2) 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      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要求有个人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
    2. 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采取线下复试,非本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采取线上复试。(1) 考生须经过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考核。
   (2)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         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a. 英语:笔试(满分为100分),共1小时,考核内容为阅读并翻译相关文献来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占复试各项相加总成绩的10%。
   b. 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为:《反应工程》。专业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共2小时,占复试各项相加总成绩的30%。
   c. 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考生须准备15-20分钟的PPT,对硕士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对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汇报分别给出综合专业知识(满分5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50分)两部分成绩,    占复试各项相加总成绩的60%。学院(系)在面试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 依据考核小组成员的评估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安排在2020年6月9日 上午8:30—12:00,
  五、录取
1.复试成绩的单科及总分必须及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根据近几年的政策,本院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3.导师根据申请人的总成绩综合排名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审查无误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招生导师的确定
院系招生导师以2020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1.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2.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3.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监察处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
   九、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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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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