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以及《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精神,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指导思想和原则
遵循学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招生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乐
副组长:陶能国
成员:曾虹燕、周春初、王威燕、刘文杰、易争明
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游奎一
成员:黄师荣、吴学文、雷勇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本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具体名单将于复试当日公布于各复试地点。
三、复试条件及原则
1.执行教育部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3.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58292051)取得联系。
4.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通知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2:1。
四、调剂
1.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反之不可调。
(5)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本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数学) |
单科(英语)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70 |
59 |
39 |
化学工程 |
280 |
59 |
39 |
食品工程 |
290 |
80 |
50 |
(8)我院可接收少量优质生源计划,其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质生源调剂工作方案》。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调剂程序同《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可申请调剂专业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总人数 |
学术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69 |
专业型 |
085216 |
化学工程 |
34 |
085231 |
食品工程 |
10 |
备注:上表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根据复试情况,实际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学硕可以调专硕,专硕不能调学硕。
六、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安排:3
月31日-4月1 日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负责单位 |
3月31日下午
14:00-17:30 |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化工楼A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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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晚上
19:00-21:00 |
专业课笔试 |
见资格审查当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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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
8:00开始 |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复试专业小组安排 |
4月2日之前
(8:00-12:00) |
体检 |
2.专业课考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时间:3月31日晚上19:00-21:00):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
化学反应工程 |
见资格审查当天公告 |
3月31日晚上19:00-21:00 |
食品工程 |
生物化学或微生物学 |
3.各专业复试面试小组(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时间:4月1 日上午8:00开始)
(1)第一复试小组(新化工楼C座-222)
(2)第二复试小组(新化工楼A-201)
(3)第三复试小组(新化工楼A-208)
(4)第四复试小组(化工原理北楼1层)
(5)第五复试小组(化工原理南楼2层)
(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5) 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
由于数据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专业笔试和面试(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及听力)组成。
1.专业笔试:为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笔试科目:《化学反应工程》
食品工程:《微生物学》或《生物化学》
2.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听、说、译等能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八、录取及奖学金分配
1、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之和。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1)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含专业笔试成绩20%、英语能力测试10%、专业面试10%)为40%。
(2)初试总成绩(
换算成百分制)×0.6=A
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1/2+B2(英语能力测试*1/4+专业面试*1/4)]*0.4
(3)总成绩C=A+B
2、录取规则:
复试阶段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复试小组进行面试,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c.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本院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5月16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考生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院奖学金指标及分配:
学校给学院的奖学金指标根据招生人数下发:特等(10000元/年)20%、一等(8000元/年)20%、二等(5000元/年)20%、三等(3000元/年)20%;自筹20%。
学院将根据报名与招生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学校的原则条件下,在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做适当调整、拆分,将一部分特等与一等进行拆分为二等或三等,总的原则是希望奖学金覆盖面加大,具体为:
(1)推免生给予特等奖学金;
(2)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名,对拟录取的考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其他的考生尽量给予二等或三等,不区分学术与专硕,分别根据学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排名的先后根据奖学金指标的实际数量进行分配 。
5、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无体检报告者和复检后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前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2. 我院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澳门沙金网站js500。
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雷老师,电话07315829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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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